我们的办理人员都经过专门培训,服务让你放心满意。我们已服务过多家企业客户,都表示了很高的满意度。我们的宗旨是:先做人,后做事,诚实守信,创良好的口碑。
价格便宜服务放心,为更多的企业和单位提供了更为方便便捷的服务。
本公司与工商、税务、财政部门保持着广泛的沟通,能及时准确地为公司注册、企业经营决策提供政策、法规、税收方面的信息及代理服务。公司内部管理完善,注重服务,对客户资料严格保密,是一家综合实力较强的顾问服务企业。
公司从业人员都有等级执业证书,且实践经验丰富,我们的目标是以更低的成本帮助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。目前公司已初步形成了一套管理规范、服务优良、工作高效、政策把握严谨、财务管理制度严格的服务体系。 ;
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新《公司法》的顺利实施,为很多想创业的人提供了良好的契机,各类老企业和新办企业的需求急剧扩大,本公司完全有能力根据各类企业的不同需求提供全方位的服务,在服务的过程中不断提升自己,并愿与广大的新老企业进行长期合作,让客户放心,满意是我们服务的企业宗旨。
在购买东西之后,一般都会涉及到这个税费**的开具工作,这个一般由卖家开给自己的,如果这个税票的存根联出现了丢失的情况如何处理?下面,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,整理了以下的内容,希望对您有所帮助。一、税票存根联丢失怎么办纳税人遗失增值税专用**的,必须在《中国税务报》上刊登“遗失声明”,并自行到辖区内的地级市报刊上刊登“遗失声明”,同时持刊登“遗失声明”时取得的**(**的抬头必须有企业的名称)到税务机关查验。另外,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〈增值税专用**使用规定〉的通知》(国税发〔2006〕156号)的规定: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**的**联和抵扣联,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,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**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,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**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《丢失增值税专用**已报税证明单》,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,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。纳税人遗失普通**的,必须自行到辖区内的地级市报刊上刊登“遗失声明”,再携带以下资料去税务机关办理挂失手续:(一)《**挂失/损毁报告表》(一式一份,将《丢失被盗**的书面报告》并入报告表中)。(二)刊登“遗失声明”取得的**原件或复印件(**抬头载明企业名称,可以到税务机关报失后补办登报手续)。(三)提供公安部门受理报案的有关材料。另外,根据《关于企业遗失收款方开具的**联如何处理等问题的通知》(国税发〔1995〕380号)的规定:从外单位取得的**联如有遗失,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,并注明原来**的号码、金额和内容等,由经办单位负责人批准后,才能代作原始凭证。二、存根联是一种票据凭证,属于原始凭证(自己记账凭证),与**联、抵扣联、记账联组合成为四联**。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,对于税票的存根联出现的丢失行为的话,这个是可以直接在报刊上面进行遗失声明的,而且到时候还需要到税务机关进行相应的查验,税费**丢了之后,一般就是这样处理,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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